以案说法丨以“小案件”讲“大道理”!这些典型案例,与您的生活息息相关
文明横沥 2026-03-15 20:40
以案释法让“小案件”讲述“大道理”,用身边的平凡小案彰显法治精神,维护社会诚信。

案例

外卖订单丢失后,商家既未报警,又无证据,却在公众场合指责外卖骑手偷窃外卖订单货品,导致骑手名誉权受到侵害,商家应该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案情概要



商家订单丢失,索要骑手照片



2023年8月1日,被告H公司顾客反映其下单的外卖订单未送达,H公司查看监控后发现该订单货品由原告骑手夏某取走。第二日,H公司员工通过外卖平台联系夏某,反复要求夏某提供全身照片以核对监控视频画面。夏某表示该订单已转单,不是由其配送,货品丢失与其无关,H公司应报警调查。但H公司未报警。



双方当众对质,坚称骑手偷窃



2023年8月3日,夏某不堪H公司持续骚扰,报警求助。警察到场后,双方在H公司所在商场对质。H公司认为虽然该订单记录显示夏某已转单,但夏某是初始接单,知晓订单信息,仍然可以获取订单货品。H公司称,其已询问和核对转单骑手信息,认为取走货品的不是转单骑手,那就只能是夏某,且监控画面中的人员与夏某相似。夏某十分愤怒,认为H公司持续污蔑其取走订单货品。对质期间,有物业人员在场,并有多名外卖骑手在场经过。


法院审理后认定,夏某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应当对H公司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夏某主张H公司侵犯其名誉权,予以支持。遂判决H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夏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夏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法官释法

H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货品丢失事件可以依法采取自助行为,但前提是当时具有紧迫性,且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采取不当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骑手专送外卖订单,一旦被怀疑“偷”订单,“弄丢”订单,将极大影响夏某的职业信誉。H公司所称订单丢失的第二天,夏某坚决否认并要求H公司报警,但H公司未报警,夏某持续陷于被怀疑状态。此后,H公司在警察、物业及其他外卖员在场的情况下,仍然怀疑夏某“拿走”“弄丢”订单,导致夏某社会评价降低。


H公司作为理性社会人,应当知晓其行为将贬损夏某的名誉,存在过错,已构成对夏某名誉权的侵害。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

(八)赔偿损失;

……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一款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案例导读


买方通过中介居间介绍购买二手房,收房后发现高价购买的房屋存在严重漏水,双方对是否应支付中介费发生争议。在责任认定时,既要审查中介服务是否存在瑕疵,也要将中介义务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不应过分加重中介方责任。



案情概要



签订合同,购买房屋



被告庄某通过A公司居间介绍,与出售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就此次居间服务与A公司签订《佣金确认书》,约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时支付佣金,迟延付款需支付违约金。



房屋漏水,拒付佣金



办理过户登记并交房后,A公司多次催讨佣金,庄某以房屋严重漏水、中介服务存在重大瑕疵为由,拒绝支付。后A公司在注销工商登记前,将该债权转让给经纪人暨本案原告王某,并向庄某发送债权转让通知。



起诉追讨,各执己见


王某认为,房屋漏水属于隐蔽质量问题,交易前其带庄某多次现场看房,均未发现存在漏水,出卖人也承诺房屋不存在漏水问题,其不存在隐瞒行为,已经完全履行中介义务,故起诉要求庄某支付佣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庄某则认为,A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未能审查房屋存在漏水和安全隐患,发生问题后也没有居间协调赔偿,不同意全额支付佣金,且违约金标准过高,其并非恶意拖欠,应予以调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房屋外观良好且出卖人承诺房屋不存在漏水问题的情况下,不应苛责A公司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审查和担保,A公司已完成合理范围内的中介义务。考虑到庄某逾期支付恶意程度较低,结合合同履行情况,酌情对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债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王某有权向庄某主张相应款项。法院判决庄某向王某支付佣金及违约金。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法官释法

中介的义务主要包括:报告义务、忠实义务、尽力义务和负担中介活动费用的义务。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中介人具有高于普通人的专业知识和辨别能力,委托人基于对中介人专业能力的信赖才订立中介合同。中介人对于受托事项及中介服务应当承担符合专业主体要求的注意义务,注重审查核实交易房屋的权属、权利负担及交易双方信用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保障委托人利益。但是,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忠实勤勉义务并非没有限度,对于房屋漏水等隐蔽质量问题,在出卖人作出承诺、中介人及购房人多次实地查看均无漏水痕迹的情况下,不应苛责中介人对隐蔽房屋质量进行审查和担保。本案中,A公司已经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及如实告知义务,庄某应按约支付佣金。


需要注意的是,买受人在购房时除依赖中介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实地查看房屋,谨慎检验房屋状态,也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是否存在漏水等质量瑕疵,并明确出卖人的维修义务、损害赔偿责任等。交易过程应注意留存证据,遇到问题及时沟通,避免潜在风险和纠纷。


来源 | 法治长垣

编辑 | 陈晓君

编审 | 刘敏贤 袁健斌

横沥镇融媒体中心


(公益宣传海报)
图片


  • 关键词:夏某,订单,中介人,庄某,房屋,佣金,外卖,货品,骑手,义务
阅读   0
点赞   0
zdg 小编
2026-03-15 20:40:31
推荐
即时
loading...
点击开启小窗播放
微信方法